主持人: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待遇的时候,是不是需要把相关票据交到医保中心申请二次报销呢?
高连欢: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门诊、住院医疗救助联网结算,2021年起再次延伸至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,全面实现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“一站式”结算服务,参保人员无需再到辖区医保局进行“二次申报”,报销方式更加精准、便捷、高效,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体就医报销,切实减轻“跑腿垫资”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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