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持人:我们如何认定医疗救助对象呢?市民需要提交什么手续吗?
高连欢:刚才提到,医疗救助对象是低保、低收入、特困等困难群体。这些人员,已经由民政部门、乡镇(街道)按职责受理、审核、认定,为此,无需再进行二次认定,老百姓也无需再向我们提交任何手续。目前,我们已经和民政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的机制,在认定后,民政部门定期汇总新增和减少的本市低保、低收入、特困等困难群体身份信息,及时转送医保部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管理范围,确保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。应该说,这是我们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、一制三化政策要求,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体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