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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连欢解读我市医疗救助办法(6)
来源: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:2021-03-04 10:07

主持人:高局长,医疗救助对象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?

高连欢:主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待遇。一是资助参保。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,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,无需个人另行缴费。二是门诊救助。经基本医保报销后,门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救助50%,特困人员封顶线500元,其他救助对象封顶线200元。三是住院救助。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报销后,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2万元以下部分费用救助60%,2万元(含)以上部分救助80%。四是重特大疾病救助。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(含)以上的进行救助,每年救助一次,救助比例50%,封顶线10万元。当然,这些医疗救助待遇标准也会依据经济社会发展、医疗救助基金运行等情况确定并适时作相应调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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