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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连欢解读我市医疗救助办法(5)
来源: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:2021-03-04 10:07

主持人:高局长,大病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?

高连欢:2014年7月,我市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2019年起,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,在全国率先构建起覆盖城乡全体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制度体系。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,参保人员个人无需缴费。大病保险待遇按照“分段计算、累加给付”原则计算,参保人员住院(含门特)治疗,经基本医保或大额救助报销后,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,起付标准约2.1万元左右,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,起付线至10万元(含)、10万元至20万元(含)、20万元至30万元(含)之间分别报销60%、65%、70%。上述待遇也是实行一站式刷卡结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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