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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全义介绍本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(5)
来源: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:2023-11-27 14:49

主持人:曾主任,《若干措施》在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明确了哪些举措呢?

曾全义: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,《若干措施》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举措: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。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。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,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。引育并举壮大民营领军企业,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参与世界一流企业创建。二是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。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包括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在内的各级各类创新项目。引导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创新平台、试验场地、仪器设备等资源。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,联合上下游企业,面向重点领域,开展“卡脖子”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。在天开高教科创园集中建设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,推动高校、科研院所落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。三是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。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、网络化协同、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提升。鼓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,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,持续创建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。加快发展柔性制造,提高应急扩产转产能力,提升产业链韧性。开展民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,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。四是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。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,落实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,加快建设“走出去”行业服务平台和海外服务驿站,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,有序参与境外项目,用好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,加强金融机构协同,提供结算便利化支持。五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。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,依托各类经贸交流平台,参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兴业,支持民营服务机构参与专业化节能降碳服务,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,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,参与碳排放权、用能权交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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